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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低价销售的买卖不靠谱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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听业务员苏某说“青梅绿茶”饮料公司搞促销,多家商铺纷纷预付货款“抢货”,当他们发现货品迟迟未到且业务员苏某手机关机后,立即找到该饮料公司原阳代理商杨某咨询,才发现上当受骗了。近日,苏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原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。

经查,苏某利用其业务员身份在给各超市送货期间,谎称公司搞活动,哄骗商户参与 ,在八个月时间内共收取了7位客户6万余元预付款并据为己有 。

2015年6月19日苏某对原阳县官厂乡客户李某说公司现在搞活动,“青梅绿茶”每件22元订购14500元的货就可以送两个四角顶棚。因当时该饮料出厂价为每件29元,最高活动价也就是每件24元。据此李某感觉比以前便宜得多,也就同意了此笔卖卖,并将货款及时打给了苏某,双方约定6月25日送货,后来苏某一直也没有送货,到了8月份苏某曾经的承诺“没货退钱”也泡了汤。无奈之下李某找到了代理商杨某。杨某告知李某公司仓库一直有货,也没有搞活动。“青梅绿茶”最低进货价每件24元,经查也没有苏某当日的缴款记录,并声称苏某已被开除。李某便拉上杨某一同报了案,到了刑警队才发现原来同样方式被骗的还不止李某一家。其实苏某并没有将收取的预付款交给公司。而是将钱款用于购置房产上,至案发时仅归还了受害人5000元。

据办案检察官介绍:苏某受代理商委托,在推销饮料过程中,收取商户的预付款,承诺发货,被害人也基于对苏某多年做推销员的信任,虽然双方没有订立合同,但双方是一种事实上的合同关系,苏某已涉嫌合同诈骗罪。

目前,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。(夏兴宇 徐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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